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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锋:为政府支持开源软件叫好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开源软件”知识产权研究报告出台》,这篇报告应该是今年8月23日发表的,旋即在业内引起诸多争论,包括一些知名人士在内都对该报告提出了异议。有关于此的新闻此前曾经浏览了一下,当时也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不久前有个同事把报告给打印了出来,读完之后,禁不住想炒炒这盘冷饭,目的无非是想澄清一些问题。

  开源软件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触及了一些公司的利益,但是不能凭这一点就说人家是拿了美元才写这份报告的。软件的价值,特别是非内容的软件,除了功能面、性能面之外,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用户数量的多少。事实上商业软件非常容易形成垄断,在某一个领域往往只能有一个或两个产品能够存续下来,其余的厂商要么转战其他细分市场(行业应用),要么跟在领导厂商屁股后面做解决方案。君不见,Office除了MS Office还有几个替代品?CAD除了AutoCAD还有几个竞争对手?因为一些特性一旦成为标准,或者事实上的标准,或者说一旦为用户所习惯,就具有了客观意义上的惯性。这种惯性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非平滑的过渡会造成高额的迁移成本。通用软件厂商一般都是国际化运营的,软件还不同于硬件,本地化的成本要低得多。诚然如报告所谈到的,软件的研发投入成本很高,只能是靠一款或几款成功的软件来弥补其它产品线的损失,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然而,如果厂商通过成功软件来攫取巨额垄断利润,甚至还冠以“保护知识产权”的美名的时候,“百花齐放”、“健康的多元化市场”的梦想也就成了乌托之邦。事物总是在矛盾中取得平衡,开源软件特别是自由软件的出现有效地遏制了软件帝国的蔓延之势,但即便如此,开源软件也无法全部替代商业软件,它也并没有要彻底排斥商业软件,更何况开源运动的推进还需要企业的参与。与早期的孤立的、自发的开源运动不同,后期IBM、Intel、Sun、Novell等传统IT巨擎的加入让当初的星星之火有了如今的燎原之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开源软件与商业软件共生共荣、此消彼长、你进我退的局面将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

  一方面出于扶植本国软件产业的考虑,一方面出于打破处于劣势地位的竞争局面的需要,不光中国政府,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包括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都对开源软件抱有积极的支持态度。据荷兰的Maastricht大学对欧洲12国的调查情况显示,约有49%的地方政府使用免费(自由)和开源软件(FLOSS),而且这种应用还在进一步增长。尤其是法国和德国,这两个国家已经通过立法规定政府必须使用开源软件。在澳大利亚,开源软件解决方案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增长迅速。目前,澳大利亚退伍军人事物部、Centrelink和气象局等部门都在采用开源软件解决方案。采用开源软件计划的其它政府机构还包括卫生与福利局和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亚洲的日本和韩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推广应用开源软件,并将Linux系统列入政府采购的一揽子计划,在韩国,政府还专门拨款30亿韩元来推动开源软件在政府部门中的普及。笔者在其他文章中提起过,开源软件具有技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管理价值。且不说技术人员读到开放的源代码对自己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多少益处,单就应用价值而言,如果不是Linux在服务器领域取得节节胜利,如果不是Linux桌面做得虎虎生气,我想具有垄断地位的公司不会自觉地坐到降价的谈判桌上。

  对政府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说法当然没有疑问,然而对“避免直接干预市场”的理论却是打死也不敢恭维。须知,自罗斯福新政以来,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就寿终正寝了,没有一个政府任凭经济运行自生自灭,大都把市场置于必要的调控和监管之下,通过有效的疏导让经济尽量向着期望的方向发展。市场经济的大忌恐怕不是“直接干预市场”,而是避免直接参与竞争——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当然在一些企业不太愿意投资的公共项目上,政府也只能身先士卒、披甲上阵。所以,报告中菲薄政府对开源软件的支持的说法在经济学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有悖常识。

  正如一些智者所指出的那样,开源软件对中国而言是个难得的机遇。

  首先,一些开源软件精巧的架构设计和高质量的代码对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素养有着非凡的意义,更不要说直接参与开源项目的开发所能得到的锻炼机会。而这些好处在商业软件的运行模式下无异于痴人说梦。更何况,开源软件的开放性允许我们在其基础上做一些衍生开发,比完全从头开发不但要来得快,而且风险也大为降低。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要遵守人家的授权协议。

  应用价值自不必说,就是指其在商业环境中所发挥的作用。笔者断言,开源软件的应用将为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信息化开辟第三条道路。只要有了应用,只要有了需求,所谓开源软件企业(以服务为主要业务形态)不具备成熟的商业模式的说法自然不攻自破。需求推动着产业的发展,开源软件最大的应用市场肯定是在中国,因此开源软件企业的商业模式上的突破也必然在中国产生。以开源软件产权归属不明、面临严峻的软件专利的威胁等说法来恫吓懵懂的用户有些显得别有用心。众所周知,自由软件摒弃了传统商业软件中的授权费(Royalty)的概念,从一己开始,将代码与公众共享,一传十、十传百,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开辟了开源运动的大好形势。在自由软件的词典里,产权属于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由的火种能否得以延续,因为它本来就是反讽地使用了Copyleft一词,而不是报告中所强调的Copyright。报告还担心“原始许可证颁布者单方面撤销或者修改许可证”,我看这种“FUD”(Fear, Uncertainty, and Doubt,即害怕、莫须有、怀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假使真的出现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除了为开源社区所唾弃和为道德所谴责之外,别人还可以继续在其历史版本上进行开发,因为授权协议的更改也只能是对将来版本有效。这就是自由的价值!至于软件专利,虽然在美国实施软件专利制度,但是并没有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就连欧盟也在不久前的会议上否定了软件专利的可行性。美国的软件专利制度也是漏洞百出,招来公众不少的质疑。最初意在保护工业产权的专利制度到底是否适用于软件?软件专利能否在激励创新和保障产业发展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还没有找到答案。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作为一个软件产业相对落后的国家,缺乏利用专利保护软件产权的内在动力。因此,软件专利问题尚构不成开源软件不可用的充分条件。

  随着开源软件应用的深入,会在开发团体(开源社区或企业)周围形成一个相互啮合的产业生态环境,分别从事咨询、技术支持、定制开发、维护管理等等的企业共存于此中。正是因为软件应用尚未形成市场氛围,信息化水平的低下才导致了人们要么认识不足要么低估软件的价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只有先把中国企业用信息化的手段武装起来才能真正形成一个 知识产权保护的友好环境。否则如此高额的信息化成本足以让绝大多数企业望而却步,滑入盗版的泥沼也是无奈之举。引导企业通过“第三条路”走向信息化的康庄大道,无论对政府也好,对软件厂商也好,都不失为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企业 竞争力的一条捷径。

  开源项目中的团队合作精神,借助于工具对分布于全球各地的虚拟团队的管理方式都是值得称道和学习的,对于提高企业的软件项目管理能力、降低软件开发风险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此为开源软件的管理价值。

  有人担心开源软件的发展会给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因素。诚然,开源软件会在市场中分一杯羹,但是更要的是把市场做大,让企业尝到信息化的甜头,引导企业加大对IT的投入,而不是盯住眼前仅有的一块市场。中国的软件企业以前是被国外强人打得没处跑,躲到政府妈妈的怀里讨奶吃。现在应该把孩子放到自然环境中去,放到竞争的环境中去。随着开源软件服务业的崛起,IT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数量都会有所提高,伴随着开源软件价值的释放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我相信中国的软件企业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从这个意义上讲,开源软件不是软件产业的敌人,而恰恰是难得的良师诤友。开源软件会替代一些软件,但是这些被替代者要么是 性价比不当,要么就是些弱不禁风、没有什么竞争力的噱头。

  结论就是,现在的问题不是政府应不应该支持开源软件,而是如何更好地支持它。目前支持的力度太小,支持的范围太窄,支持的方式也不够多、不够好。光靠单纯的政府采购和直接资金扶持还不够,甚至可以说这些方法并不是非常奏效,有些时候反而保护了落后。应该从应用着手构建开源软件生态环境,加大开源软件可用性的宣传,努力引导企业自觉地应用开源软件,除了Linux之外鼓励全面尝试应用开源软件。此外,应该加大相关公共项目上的投入,比如加强开源软件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和扶植中国的开源社区,强化开源软件可用性评测等等。如此一来,直接受益的就是广大的中小型企业,跟着就是软件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总之,应该为政府支持叫好、喝彩,而不是酸溜溜地泼冷水,或者扭扭捏捏地说风凉话。有作为的企业应该看到产业的发展趋势,顺应潮流,不畏竞争,敢于担当,勇于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