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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软件:GPL“动手术”

最近,GPL 的一次“手术”,让开源软件领域震动不小。数周前,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发表了通用公共许可协议(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3.0 版第二版草案。该草案撰写人、自由软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 希望通过这次手术“切除”一些长期困扰自由软件发展的障碍。然而,业内人士却担心此次修改将引发开源软件领域的长期震荡。

  Linux 之父Linus Torvalds 公开表示,由于新版本要求在涉及数据版权管理(DRM)时,修改者必须公布相关硬件信息,这完全超出了自由软件开发人员的责任。他认为,这种举动将会把自由软件的发展引向面向商业专用软件的战争, 而非合作。所以Torvalds 宣称,Linux 操作系统内核发布仍然将继续遵循GPL 2.0 版本,而不会采用新的3.0 版本。据CNET new.com 报道,Torvalds 在Groklaw 法律讨论网站上激烈抨击了GPL V3.0 所修改的内容——“GPL V3.0 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灾难”。同时,他还质疑了GPL的修改流程,认为GPL V3.0 草案的12 个月公开讨论期形如虚设,因为他所提出的建议根本没有被采纳。

  业内人士担心如果GPLV3.0 得不到广泛支持,那么GPL V2.0和V3.0将会把开源领域分裂成两个阵营

  此外,参与了GPL V3.0修订的惠普也对其不是很满意。销售Linux 服务器的惠普虽然支持GPL V3.0 第二版草案中有关DRM 的条款,但惠普也担心GPL V3.0针对软件专利保护的修订会威胁到用户专利。

  不过,虽然各方质疑不断,但Richard 却认为,作为上世纪90 年代的产物,GPL V2.0 已经不能完全保护自由软件的当前发展,这次“手术”势在必行。

  诞生于1989 年的GPL,是建立在CopyLeft 版权条款上的自由软件许可证。GPL 2.0 版自1991 年发布以来,他已经成为包括Linux 操作系统内核在内,成千上万个自由软件项目的标准通行证和法律保护依据。但是,由于GPL 条款设计不完善,15 年来,GPL V2.0 一直没能真正保护自由软件不受来自软件专利诉讼的威胁,也无法对新软件技术与GPL软件互相渗透时的法律边界做出清晰定义。比如,当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与GPL 授权软件混合使用时,自由软件就可能会在法律纠纷上处于劣势。

  这些法律纠纷和隐患随时都可能给在商业应用环境下布署开源软件的CIO和组织带来麻烦。Richard在捍卫自由软件精神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保护组织的软件投资。今年2月,在自由及开源软件开发者欧洲会议上,Richard阐明了GPL V3.0的4个所想解决的重要问题:软件专利;与其他许可证的兼容性;源代码分割和组成的定义;数字版权管理冲突。

  按照FSF 的计划,GPL V3.0 最终版本将会在明年年初发布,目前其正处于第二草案的意见征集中。不过,业内人士仍然担心如果GPL V3.0 得不到广泛支持,那么GPL V2.0 和V3.0将会把开源领域分裂成两个阵营。 (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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